时间:2018-03-30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多规办〔2015〕1号)、《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厦多规办〔2016〕1号)、《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16年第一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16〕12号)及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投资估算审核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准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工程位于杏滨街道日新路,项目总用地6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32.19平方米,其中本次扩建建筑面积5376.25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816.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9.93平方米),建设内包括门诊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5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9万元,工程预备费121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业主单位为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建单位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严格实行限额设计。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抓紧进一步完善方案并开展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局审批投资概算。
附件: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审核汇总表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30日